2012年4月14日 星期六

A-1


A走在倫敦街頭,探訪各家Topshop, Zara等等知名平價商店,為的是挑選一套禮服,盤算著要當星期天婚禮中最耀眼的賓客。她把那天所有的表現都想好了:穿著一身黑底碎花的連身短裙,搭配墊肩螢光黃綠的西裝外套; 踩著大約十五公分(所謂前高後高)的黑色跟鞋,以便彌補自己身高不足但是骨架卻相當有架勢的缺失。耳際邊垂著兩個巨大無比,應該說閃亮無比的垂綴螢光耳環; 然後手提她的招牌黑色玫瑰金大釦Balenciaga配著一頭烏黑亮髮。這樣一來,身上就有簡單的兩個基調:亮死人的螢光色以及迷濛神祕無底顯瘦黑。喔對了,還得塗上整手的螢光指甲油!不過這次千萬不能滿手大戒指,那是不懂得搭配的人才會這麼做!

好了,在心中都想好了一遍,便邁開步子。今天就是要來倫敦實踐她心目中當天的模樣!

走了幾步手機響了一聲,是台灣的好姐妹whatsapp給她。訊息裡面說,今年六月要結婚了,因為懷孕了!前一秒A還沉浸在「人生的第一帖紅色炸彈是在英國」的喜悅裡,這一秒她又收到一封喜帖,是在同一年內發生,而且還是自己的好姐妹!當下只有一個念頭閃過:這一年真是太奇妙了,就只有我這種幸運的瘋子才碰得上!

於是步子再度邁開,自信地撥了一下頭髮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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